一、参赛对象
1.全国各民族(包括港澳台)儿童,年龄4 ~ 16岁;
2.以幼儿园、小学、初中、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少年儿童活动团体等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参赛。
二、内容及形式
1.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反映当代少年儿童生活、富于时代精神风貌。
2.节目形式分声乐、器乐、舞蹈、语言、戏剧类
声乐类: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
器乐类:包括独奏、齐奏、合奏等
舞蹈类:包括独舞、双人舞、群舞等
语言类:包括朗诵、相声、小品等
戏剧类:包括京剧及各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三、节目报送要求
1.近年来优秀节目均可参赛,新创作编排的具有时代儿童特色、民族地方特色的作品,将给予特别的关注和鼓励;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
3.将节目录制为光盘(VCD或DVD),并按节目顺序注明作品名称、指导教师、演出单位;
4.每单位报送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5.认真填写节目登记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不收报名费。
四、评选方式
1.聘请全国权威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展演类别分别评比;
2.专家委员会通过审看录像进行初评和复评,评选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2.优秀节目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3.设优秀节目报送单位奖、优秀节目指导教师奖、优秀节目组织奖、优秀节目演员奖、优秀新创作特别奖。
六、获奖待遇
1.所有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邀请曾经参加魅力校园系列活动及荣获一、二等奖的部分单位赴京参加庆“六一”晚会暨艺术展演,由电视台录像并播出;
3.邀请部分获奖节目单位领导、获奖指导教师参加晚会现场受奖,届时文化艺术教育界知名人士和主办单位领导将出席晚会,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4.所有获奖节目指导教师将有机会参加届时在北京举办的名家讲坛;
5.《中国艺术报》、中国艺术教育网刊登获奖节目名单;
6.获奖优秀节目将有机会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演出等活动;
7.参加晚会暨儿童艺术展演的优秀节目将制成光盘,全国出版发行。
七、文艺晚会
1.晚会主题: 庆“六一”文艺晚会
2.时间安排:
5月3日:接站,报到,发放资料,召开领队会议。
5月4日:节目排练,走台、对光;节目指导,彩排。
5月5日:彩排及连排,文艺晚会演出录制
5月6日:艺术之旅(长城、科技馆、颐和园等)
5月7日:送站,活动圆满结束!
3.录制播出:中央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
八、征集时间:
2007年3月10日—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