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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校园教师歌舞编导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2007-3-23 17:29:03    整理:hook  正文文字:

各级教委(教育局)、教科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艺术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艺术教育创新,充分发挥各社会文艺团体和艺术家的作用,帮助提高教师编导水平,创作更多优秀作品,中国教育学会将为各单位提供广泛的展示平台,推荐参与教育部《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竞赛,以及魅力校园“六一”、“春晚”、汇演活动的评选和展示。应有关教育部门和教师的要求,中国教育学会将主办全国校园教师歌舞编导培训班,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北京东方复兴文化发展中心具体承办。

一、培训内容
  1、舞蹈特征与舞蹈规律              2、舞蹈编导基础与编舞技法
  3、校园舞蹈的选材、构思与结构      4、舞蹈作品分析
  5、校园舞蹈创作经验介绍            6、校园舞蹈特色把握
  7、点评、修改自带作品(VCD或DVD,图像清晰)
  8、少儿歌舞剧创作

二、主讲专家(以报到通知中课程安排为准)
  贾作光   著名舞蹈艺术家,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冯双白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分党组书记
  陈爱莲   著名舞蹈艺术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爱莲舞蹈学校校长
  周荫昌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解放军艺术学院教授
  唐建平   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
  潘志涛   北京舞蹈学院原中国舞系主任、教授
  桑鲁兵   中国儿童歌舞学会秘书长、中央电视台青少中心特邀导演
  金英华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副秘书长、空军蓝天幼儿艺术团艺术指导
  白  玲   海军海娃幼儿艺术团副团长、编导
  孟  艳   北京二中舞蹈教师

三、培训对象及待遇
  参加对象为全国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少儿艺术团体音乐、舞蹈教师;各级教委(教育局)、教科院所、教研室艺术教育教研员。
  培训教师可自带作品(DVD或VCD光盘),培训期间专家面对面进行指导,帮助修改作品,知识讲座和实践演练相结合。培训结束后,中国教育学会颁发结业证书。报到时交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发证书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7年4月21日—29日 (21日报到,29日离京) 北京
  第二期: 2007年7月3日—11日  (3日报到,11日离京)  北京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为保证培训质量,按报名先后,每期培训只安排80人左右。
  请将报名表传真或邮寄至培训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开班前一周。接到报名后,培训办公室将另行通知报到有关具体事项。

六、论文评选及其它
  举办《音乐舞蹈教学创新》论文评选活动,评选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择优推荐在《中国艺术报》发表,拟结集出版。(论文应提交打印稿、电子稿各一份,3000字以内,注明作者单位、职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征集截止时间:7月30日),参加培训的老师自愿提交论文参加评审,免收评审费;未能参加培训的老师参加论文评审交纳评审费100元/篇。

七、培训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9E  (100082)  
  联系电话:010-62251845/62250295/62251879   E-mail: mlxywh@126.com
  网    址:www.chinaartedu.net(中国艺术教育网)
  联 系 人:罗依依  尚秀莲  刘小宁


中国教育学会   
二○○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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