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经研究,定于2007年3月下旬在浙江杭州市召开“全国普通高校及普通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3月21-23日(21日报到,23下午可离会)。
二、 会议地点:浙江杭州市东方大酒店(杭州市西湖大道258号,电话0571-87790000)
三、 会议内容:交流总结2006年各地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情况,研究确定2007年普及高雅艺术活动工作计划。
四、 与会人员及要求:各省艺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1人与会。请北京等22个省(区、市)务必将本地2006年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活动的总结及相关资料(秩序册、演出节目单、照片等)带到会上。
五、 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教育部联系人:罗晶 电话010-66097189 13520005736;
浙江省联系人:潘学东 电话0571-88008887 13858188939;
东方大酒店联系人:汤亚永 电话13003677844。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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