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展现校园文化风采,打造艺教名校品牌,
推广素质教育成果,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二、节目征集
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培训及活动的社会团体征集优秀文艺节目。提倡各省、市教育局、教育学会、教科(院)所、地方电视台积极选拔推荐节目,集体报送。
三、节目要求
1、校园风格,健康活泼;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迎春特色,欢乐祥和。
2、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3、节目时间5分钟以内为宜。
四、节目形式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戏曲类、曲艺类及朗诵、课本剧、武术表演、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杂技、魔术绝技等形式。
五、节目报送
1、不收汇演节目评审费,每个单位报送节目不超过二个。
2、节目需制成VCD或DVD光盘,录像光盘质量好,音像清晰,不同节目形式应分别制作,在外包装及光盘封面上需注明单位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
3、填写节目登记表,加盖公章与节目一同用特快专递邮寄,须附单位艺术教育成果和节目内容简介各一份。
4、也可向已获授权的省级教育电视台报名参加。
六、汇演初评
凡报送的节目,组织专家根据录像评选,评选出“魅力校园第二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录像评选”优秀节目奖、指导教师奖、优秀演员奖,各奖项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七、赴京汇演
1、从获得录像评比一、二等奖的节目中选出部分优秀节目入围汇演。
2、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汇演节目的编导教师进行面对面的集中指导培训,提升节目质量。
3、凡入围汇演并进京的单位均颁发“魅力校园2006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证书、铜牌;校长颁发“魅力校园2006全国校园文化先进个人”证书。
4、参加汇演的节目,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场评比,评选出 “魅力校园第二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七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优秀节目奖、优秀编导奖、优秀演员奖,分别设金、银、铜奖。另特设优秀组织奖、特色节目奖、创新编导奖。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和奖牌。
八、荣誉与奖励
1、颁奖盛典:将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及文化艺术界领导和著名专家将莅临颁奖并与获奖者合影留念。
2、荣誉入会:汇演单位将荣邀加入“魅力校园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联席会”,成为理事或会员单位;邀请各省市知名的艺术教育负责人、教研员担任联席会的副主席、理事、会员等职,全体会员共享教育资源,分享实践经验,搭建交流平台,构建和谐校园。
3、电视播出: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教育电视台将播出全国校园文艺汇演的盛况。
4、报纸刊登:凡参加汇演的单位,将在《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给予宣传推介。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还将给予专题报道。
5、网络推广:在国内多家著名门户网站为参演单位载名宣传。参加汇演的单位将在中国艺术教育网站名校风采专栏建立宣传单元。
6、光盘录制:参加汇演的节目将全部入编由国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系列光盘——《魅力校园第二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赠送汇演单位。
7、画册纪念:参加汇演单位的艺术教育成果和节目剧照将入编《魅力永存》纪念画册,赠送汇演单位。
8、演出交流:所有获奖的优秀节目可另邀参加2007年即将举办的魅力校园“六一”、“教师节”、“十一”、“元旦”等系列晚会节目演出和对外交流活动。
9、专家指导:所有原创节目将得到著名教育专家、艺术家的指导和点评。
九、特别邀请
为充分展示我国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增设特邀节目:
1、向美术教育水平较高的学校广泛征集八荣八耻内容的书画作品:书法、国画、水彩画、水粉画、卡通画、漫画等,专家评选后,优秀作品设一、二、三等奖,作品择优在中国艺术报、中国艺术教育网刊登,并邀请最佳单位组织的88位小画家进京,在晚会现场绘画并展示“八荣八耻”书画长卷。并赠送北京艺术博物馆收藏陈列。
2、从全国特邀十位魅力校长(教育工作者),到晚会现场代表各地学校和师生向全国人民拜年。
3、邀请为西藏贫困学校师生参加全国校园春晚提供经费支持的内地学校,与来京的藏族学生合演一个节目《天路遥遥通北京》。
十、校园春晚
1、从获得汇演金、银奖中选出不同艺术形式的精品节目参加第七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晚会拟由中央电视台导演、录制,著名主持人倾情主持,校园艺术精英与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歌唱家、明星同台演出,春节期间,晚会实况拟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2、演出单位可现场组织师生通过统一着装、标语对学校进行宣传。
征集时间:2006年9月1日—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