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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九届校园春节联欢晚会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展示艺术教育成果,我们决定举办魅力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
本届活动的宗旨:展现校园文化风采,打造艺教名校品牌,推广素质教育成果,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魅力校园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已成功举办八届,国家和教育部领导曾多次莅临指导,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魅力校园已成为广为人知的学校文化品牌。为使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节目的选拔更加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与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同期举行,晚会节目由专家评委会通过全国校园文艺汇演分组现场评选产生。文艺汇演和春节联欢晚会是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校园文化建设成就的平台。
活动和颁奖大会将于2009年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晚会将由中央电视台导演、录制,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播出。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参与此项活动。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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