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这个话题是今年教育部新闻发布中的一个高频词,围绕校外培训进行了多次发布和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近日,有媒体在采访某地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时得到回应:艺术教育机构不在民办教学许可证管辖内,只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一下即可,应该支持每个孩子发展兴趣特长。
此次教育局重点整治主要针对传统文化课,比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培训。目的是通过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给孩子增添负担,而艺术类的音乐、舞蹈、机器人等艺术教育类培训不在此次整治之列。但同时也不排除有部分机构以艺术教育名义进行文化类学科辅导。
其实,部分学校就是没有深入理解清楚政策信息,把音乐和兴趣爱好也按一刀切了,当越来越多的教育执法部门逐渐理解了政策以后,我们开始发现,很多原本要对艺术教育机构进行严查的地区停止了这种行为。
部分省、市教育局相关领导也已给出明确答复: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成立与正常经营,不属其教育局管辖范围。
早在8月10日,司法部官方网站就发布:“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前广受关注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问题,在送审稿中得到再次明确!第十五条规定艺术类培训机构,不设立文化课相关补习辅导,即可以直接法人登记。
美国艺术教育家罗恩菲尔德认为:“艺术能和谐地统领成长过程中的一切,造就出身心健康的人。”如今,绝大多数老师和家长让孩子学习艺术真正的目的,也是希望让孩子们学会欣赏与理解,在人格塑造方面得到教育和厉练!面对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艺术教育会愈发蓬勃发展!
*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人才招聘|关于我们|联系我们|艺术教育网 ( 京ICP备2002909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092号 )
GMT+8, 2023-2-7 15:38 , Processed in 0.046338 second(s), 15 queries .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B座609A 邮编:100082 Email:chinaartedu01@163.com
联系方式:010-6227 5702,13910212549
法律支持:盈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