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四川省2014年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 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川招考委〔2013〕72号文件关于“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市州组织的升学文化考试,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录取规则审录”的规定,结合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研究决定2014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折算分)为200分(舞蹈、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三类专业的分数线为17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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